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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網路霸凌/數位暴力防治
講師:性福三角顧問 執行長 張乃月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就在2019年「網路安全日」時提出警告:在全球有70.6%、年齡介於15〜24歲的年輕人遭受到網路暴力、霸凌和騷擾。
美國醫學會於2021年發表的研究發現,在疫情期間,網路霸凌現象更嚴重,青少年罹患憂鬱症、焦慮症的比例也比以往增一倍。
兒童福利聯盟《2021年台灣兒少網路霸凌經驗調查報告》顯示:
1、兩成的兒少曾遭受網路霸凌,等於平均每五個兒少就有超過一個曾被網路霸凌。
2、實際遭遇網路霸凌的孩子們中僅有22.4%會求助師長,有39.8%只跟信任的同儕說。
3、有一半的兒少情緒受到影響;調查也顯示有26%的兒少曾想過要傷害自己。
4、62.5%已經出現疑似「網路社交焦慮」的狀況。
霸凌的場合,排名首位的是「社群網站」(93.2%)
2022年調查,台灣即時通訊軟體的使用率為83.98%,且LINE是民眾最受歡迎的即時通訊軟體,佔79.65%。
※「網路霸凌」比「傳統霸凌」更具傷害性 ※
防制網路霸凌為什麼這麼重要?
網路霸凌/數位暴力
在未經對方同意之下,透過數位方式及網路蓄意散布使對方感到難堪的個人信息、影像或秘密,造成對方身心靈傷害的不當行為稱之。
網路霸凌的常見管道及方式
經由電子郵件、即時通軟體、社群網站,以網路文字、圖像騷擾或個人訊息的方式,散播威脅辱罵言語或不實謠言訊息等。
青少年網路霸凌 社群媒體最常發生
數位性別暴力
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
數位/網路暴力類型
以任何科技媒介傳送騷擾或威脅訊息
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
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
網路性騷擾、性勒索、
人肉搜索、網路跟蹤
招募引誘
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
偽造或冒用身分
容易形成網路霸凌的因素
網路特性(匿名、即時、互動、快速、無地域性、擴散性)
習慣依賴網路溝通與社交
對於網路霸凌的無知
跟風流行
沒有顧慮到行為後果
網路霸凌者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 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刑法第275條第2項:教唆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面對網路霸凌時,我們可以做什麼?
立即 遠離
•受害者:保持冷靜、遠離數位霸凌情境、減少網路使用時間
• 旁觀者:陪伴、支持與鼓勵
及時 處理
• 保留完整證據(截圖、影音)
• 封鎖或刪除霸凌者
• 檢舉或回報網路平台
勇於 求助
•報警處理
•諮詢專家意見或尋求輔導
現實 世界
•回到現實世界,多感受自我及真實生活
•增加自信,保持正面態度
五個需要多加注意的網路使用跡象 (避免孩子成為網路霸凌加害者)
當你經過時立即切換或關閉螢幕。
建立秘密社群網路帳號或使用非本人的帳號。
拒絕和你討論他在網路上做些什麼
整天都在使用電腦或手機平板。
上網時都使用隱私瀏覽模式。
五個需要多加注意的網路使用跡象 (避免孩子成為網路霸凌受害者)
突然大量減少或停止上網。
收到簡訊或社群媒體通知時很緊張或神經質。
突然產生行為/情緒/生活習慣上的變化。
隱藏所有的電話和線上活動。
逃避或害怕社交行為。
求助資源 :
i WIN網路內容 防護機構:02-25775118 https://i.win.org.tw/
網路霸凌行為涉及犯罪: 各地警局、110、113
網路霸凌行為 涉及自殺防治: 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1925
涉及校園霸凌防制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