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品嘗螃蟹的季節,為使蟳蟹類資源得以永續經營及利用,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動蟳蟹保育「三不曲」,將不定期巡視漁港及魚市場攤商並加強相關宣導。
農業部漁業署所推動的蟳蟹「三不曲」:不捕撈、不販售、不購買。避免海洋蟳蟹「越捕越小、越捕越少」,讓蟹媽媽能安心產卵,促進海洋生態永續發展。
1.不捕撈:漁民在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抱卵母蟹(俗稱「開花母蟹」),以及全年禁止捕捉旭蟹甲殼長未滿6公分,善泳蟳甲殼寬未滿7公分,鏽斑蟳、紅星梭子蟹及遠海梭子蟹皆未滿9公分甲殼寬的小蟹。
2.不販售:魚市場、餐廳等相關業者不得販售或陳列抱卵母蟹及幼蟹。
3.不購買:民眾不購買、不食用抱卵母蟹及未成年蟳蟹,以行動支持保育。
海洋局除不定期巡視漁港及魚市場攤商並加強相關宣導外,並共同養護尚未性成熟階段的蟳蟹類資源,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相關規定,函送農業部漁業署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海洋局籲請漁(市)民朋友共同維護蟳蟹漁業資源的永續經營。
圖為: 興達港大發魚市巡查及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