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護法及兒童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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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誠佑律師事務所所長 李俊賢律師
(two)兒童保護法與兒童暴力事件 瞭解虐待、疏忽及家庭暴力 1. 什麼是家庭暴力? 案例1: 肉圓沒加辣怒打妻兒!(林男後來被檢方依傷害、強制等罪起訴)、案例2:單親爸打兒子50巴掌PO臉書討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規定) 2. 什麼是兒童疏忽? 案例3:四歲女童獨自出門找阿嬤、老公獨留2歲童 在機車上(以上兩案例涉 犯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之規定) 3. 兒童虐待?身體虐待、疏 忽、性虐待及精神虐待 案例4:狠父稱6歲兒不聽話,用熱溶膠毆打後抓去泡澡溺斃!(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第277條第2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傷害致死、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凌虐未滿 18歲之人等) 案例5: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林女在國中時被補習班老師誘姦之後,引發痛苦憂鬱,多年後忿而自殺。(刑法227 第1項、第3項、刑法第228條第1項之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刑法第226條第2項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檢察官不起訴的3個理由。 4. 關於保護兒童之法規範及權利?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權利公約》、《刑法》;健康即人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