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0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護理部陳愿平個管師

日期:2023-05-20 00:36:34 | 瀏覽次數:15632

主   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受訪者: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護理部陳愿平個管師 
「病人自主權利法」摘要: 
  生命終有回歸自然的那一天,但我們到時候有機會做選擇嗎? 有機會的時候,又會如何選擇?安排?甚至是與親愛的人好好道謝、道愛、道歉、道別? 無論是健康或是生病的民眾,都可以經過事先預約,來聊聊您的終生大事! 
  過去近20年間,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上路與推動,保障末期病人在末期階段時可以透過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俗稱DNR)去選擇「拒絕維生醫療、心肺復甦術(CPR)」等的權利,隨著安寧的概念持續普及我們了解可以自己選擇以及擁有「拒絕維生醫療」的權利。 
  現在『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強調病情告知本人、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以及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保障五款臨床條件善終。 
  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讓我們可以事先決定,當未來病況經醫師確診後,處於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情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是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目前由政府公告,有12種,多為罕見疾病),屆時可以按照我們先前的書面文件(預立醫療決定書AD),去表達接受、拒絕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給自己一個自然善終的機會,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 
  除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決定的設計外,病人自主權利法也強化原本病人在醫病關係中,對於病情、醫療選項的成效風險有知情的權利。而後,也強調病人在這些醫療選項中,賦予選擇權與做決定權。另外,也告知醫療機構或醫師,應在適當時機,告知病人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 
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預立醫療決定(AD)」?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指意願人與醫療機構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自己的親屬或其他關係人進行溝通討論的過程。商討當意願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提供之適當照護方式,以及意願人得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預立醫療決定」: 預先表達,在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的情況下,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正式書面文件,依據衛生福利公告法定格式內容。 
哪邊可以拿到「預立醫療決定(AD)」的表格?是不是簽名就可以? 
  根據法規規定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前,必須與醫療團隊共同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會議,討論各項醫療選項的成效與風險,透過溝通與決策過程,以書面形式完成您的「預立醫療決定」。另外,還需完成健保IC卡註記,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才具法律效力。 
掛門診需要費用嗎? 
  此門診因為經由醫療專業人員解說其內容,為自費門診! 
如果我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一定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嗎? 
  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不一定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不需要有壓力!但是經過這樣自己跟親友一起思考、探索生命議題的過程很有意義。由於您的醫療決定必須讓家人知道,萬一當你意識不清的時候,他們才能幫你表達執行,所以:您必須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內家屬(如:配偶、子女、手足、父母、公婆…等皆可),如果是獨居長者需填寫無家屬之聲明書。 若您想指定一位以上之「醫療委任代理人」,也要一起參與喔! 
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時會討論些什麼內容? 有那些知情、選擇與決定權? 
  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這些常見醫療選項的成效與風險(例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特定疾病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的抗生素、鼻胃管…等)。 
  可終止、撤除或不施行上述醫療處置,所應符合的五種臨床條件:(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之昏迷、(3)永久植物人、(4)極重度失智、或(5)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 (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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