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6漁船意外捕獲鬼蝠魟 依程序通報不違法

日期:2021-02-17 01:11:34 | 瀏覽次數:493

  海巡署通報中部地區漁民意外捕獲鬼蝠魟,隨即指派海洋保育巡查員到場處置,在記錄、採取肌肉樣本後已請船長出海將魚體釋回海中。海保署特別提醒民眾注意,鬼蝠魟屬已於109年列入保育類名錄,如有意外捕獲,只要通報混獲生物資訊並將動物釋回海中,就不會違法,相關資訊查詢及通報表單可至海保署官網下載(首頁>野生動物救援>救援處理紀錄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意外捕獲通報表)。
  海保署表示,本(16)日上午6時許接獲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梧棲安檢所通報,發現1艘拖網漁船疑似捕獲鬼蝠魟,經現場確認為1尾雌性雙吻前口蝠魟 (Manta birostris),體盤長230公分,體盤寬520公分。據船長表示,捕獲鬼蝠魟十分意外,已向漁業電台通報捕獲情形。
  鬼蝠魟類包含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等2種,雙吻前口蝠鱝體盤寬可達910公分,是體型最大的魟魚,具有長距離季節性洄游的行為,分布於三大洋熱帶、亞熱帶海域,但彼此間碰面的機率很低,就算是攝食、交配群聚的個體數通常也不超過30尾。鬼蝠魟會被多種漁法捕獲,包括流刺網、拖網、延繩釣、定置網或鏢旗魚等漁業,加上這類物種體型大、成長較緩慢,可能要八到十二歲才成熟,每四到五年才生一胎,一胎只生一尾,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列入瀕危等級,海洋委員會於2020年六月列入海洋野生保育類物種,持續關注及保育。
  海保署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許可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及其他利用。海保署訂有意外捕獲通報機制,漁民及相關業者於海上作業時,倘若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只要依「意外捕獲通報表」將混獲的物種、體長、捕獲時間、經緯度等必要資訊紀錄下來通報,並儘速將生物釋回海中,就無須擔憂有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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