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5服藥問題大小問-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藥劑科陳俊錡藥師

日期:2023-04-15 00:40:25 | 瀏覽次數:15534

主 題:服藥問題大小問
受訪者: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藥劑科陳俊錡藥師
  銀髮族的朋友常因合併有多種慢性病,要吃很多藥,如果沒有「按時服藥」,忘了吃藥怎麼辦,要怎麼吃才吃的對等一些問題,相信是許多人都想要了解的。
  雖然大家都很常聽到「按時服藥」,但是按時服藥的意思究竟是什麼?通常大家常見的口服藥物,我們會拆開這樣看(一天幾次)配上(飯前中後或睡前)。比如一天藥大概8小時吃一次,一天是三次,就會告訴您三餐吃。如果藥物大概是12小時吃一次,那就會告訴您這個藥要早晚吃。而飯前中後的用意,則大多和胃酸的酸鹼度會如何影響藥物吸收有關。
飯前(空腹): 建議於飯前30分鐘至1小時或飯後2小時以上。
隨餐(飯中): 吃第一口飯後吃藥,或吃完藥立刻吃飯。
飯後:吃完飯一小時內。
睡前: 睡前30分鐘以內。
(1) 通常會建議飯前吃的原因有: 用來保護胃部的藥,如胃乳、增加腸胃蠕動的藥,和在酸性環境下吸收較好的藥物
(2) 而隨餐(配吃飯的第一口吃),通常是降血糖的藥物,成分為acarbose(降醣佳)、miglitol,這是因為藥物本身的性質需要這樣吃才有效,和藥物作用方式有關。
(3) 飯後服用的最常見原因,通常是因為這是胃部酸鹼值穩定偏中性的時候,又方便記憶。當然還有其他原因比如是比較有可能對胃部造成刺激的藥物或者是幫助消化的酵素類。
  相信大家還是會按照醫師開立的方式去服用藥物,不過現代生活大家都很忙,要是突然忙起來忘記吃藥了,該怎麼辦?
  通常遇到這種問題,我們藥師第一時間會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 請問您忘記服用的是哪一個藥呢?因為當問到忘記服用藥物要怎麼補吃或該不該吃的時候,口服的藥物我們可以大略分類成四類藥品(分別是一般藥物、抗生素藥物、類固醇、避孕藥)
(一)一般藥品,比如感冒藥,或者一些降血壓、血脂藥物、中藥,或者治療窗相對安全的藥物。
通常這類藥品,我們會用想起來忘記吃藥的時間區分喔。我們會衛教民眾的是,兩次吃藥時間的一半,一半以前吃,一半以後不吃。比如說這次服用藥物,醫師是開立一天兩次,早晚飯後吃,那可能吃藥的時間會在早上七點和晚上七點附近時間吃,所以以這樣的吃藥時間為例,然後假設忘記吃早上那次的藥了,該怎麼辦?
  7點和19點的中間是13點,也就是下午一點。所以早上那次吃藥時間忘記的話,假如在下午一點前想起來,那就在下午一點前補吃藥,晚上那次則照常在晚上七點服用;那如果在下午一點以後才想到呢?那就需要請民眾跳過這次的藥物,直到晚上七點吃原本預計要吃的藥量就好了,不要自行增倍劑量,否則可能會藥物過量。聽起來可能會有點複雜,但總結成一句話,兩次吃藥時間的一半,一半以前吃,一半以後不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睡前的藥物,假如在早上想起來就不要補吃了喔。因為大多睡前的藥物是幫助入睡的(一代抗組織胺、安眠藥物),如果在早上吃,有可能會導致注意力渙散而產生危險。
(二)抗生素類藥品:
  通常我們會以原本要物被開立的使用頻次去區分。
  用法為一天一次,想起時立刻服用,下一劑間隔12小時服用,再下一劑則恢復原定時間服用。
  用法為一天兩次,想起時立刻服用,下一劑則間隔5至6小時服用,再下一劑則恢復原定時間服用。
  用法為一天三次,想起時立刻服用,下一劑則間隔2至4小時服用,再下一劑則恢復原定時間服用。
(三)類固醇:用來維持氣喘治療或者抑制發炎用的。這就比較複雜,如果有疑問可以諮詢藥師。
  如果每天需要服用數次,想起時立刻補服,若下次服藥時間已到,則服用雙倍劑量。
  每日服用一次時,想起時立刻補服,若接近下次吃藥時間,則不必再服,也不要服用雙倍劑量。
  每兩日服用一次時,如果在同一天早上想起忘記服用,須儘快補服,若較晚想起,則當天不要服藥,等第二天早上再服用,然後跳過一天後再開始服用。
(四)避孕藥:
  原則上一天不可服用超過2次劑量。
  第一天忘記服用時,第二天服用兩粒。
  兩天忘記服用時,則第三、第四天各用兩粒。
  兩天以上忘記服用時則改用其他避孕方式。
讓我們回到這次遇到的藥品,各個新冠藥物忘記服用時的處理方式:

 Paxlovid
忘記吃藥未超過8小時,馬上補吃一次,並於下次吃藥時間正常服用。
忘記吃藥超過8 小時,跳過該次,並於下次吃藥時間正常服用。
Molnupiravir
劑型為膠囊,每12小時服用每次服用4顆(如上午8點和晚上8點),每日2次,共服用5天。
可與食物併服或不併服。需要整顆吞服,不要咀嚼、分開或壓碎錠劑。未經醫師指示,請勿擅自更改劑量或停藥。若忘記服藥在平常服用的10 小時內服一劑,請盡快服用。如果超過10小時才想起請略過,從下個劑量繼續按時使用,不可服用雙倍劑量。
  之前看診開的藥還沒吃完,醫師這次又開了新的藥,那之前的藥還可不可以吃?我要先把舊的吃完,還是吃新開的藥?
  第一要先和醫師確認,因為不能確定之前的藥物是否與這次的藥物治療的目的相同。通常拿到新的藥物就要改服用新的,舊的就不要服用了,除非醫生有特別說明可以繼續服用,否則是不需要把舊的吃完。
  藥物可以停止服用嗎?
  我們常聽到不吃藥的理由有以下4種:
1.覺得自己症狀已經獲得緩解,應該可以不吃。
2.看到藥袋上的副作用好多好可怕,不敢吃。
3.吃過藥之後覺得副作用太強無法承受,不想吃。
4.檢查報告一切正常,慢性病獲得控制,應該好了,覺得不用吃。
  事實上,有些藥物真的是沒有需要就可以不必一直服用的,不過在這之前要確認自身服用藥物的原因,可經由醫師或藥師做說明。一般來說,用於止痛、止瀉、止吐、退燒、便秘等單純用來緩解症狀的藥物,如果症狀已經獲得緩解的話是可以不吃藥的。而用於治療感染的抗生素,則是一定要按照療程把藥吃完,,也就是將來可能會用到副作用更強的藥物才能殺死細菌。
  藥師是連結民眾和醫療端的整合連結樞紐,只要提供適當的資訊和足夠時間,請民眾在領藥時耐心等候,我們一定能夠傾聽您的用藥問題、疑難雜症,找出最適合您的用藥與保健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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